《展会期间有关消防安全的通知》
通知内容:
1、展会施工前应按照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交纳施工押金等相关费用。
2、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由施工方负责,要求施工单位须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
3、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非易燃烧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和针棉织品做装饰材料。
4、展馆内施工只能对展台进行预制件的组装,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等加工作业工具。
5、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稀料、橡胶水等),不得在馆内进行喷漆、刷漆等工作。
6、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管网作为吊点进行吊装施工。
7、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随时清理施工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品,搭建展台的材料应码放整齐,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保持馆内通道畅通。不得在馆内设置存放物品的仓库。
8、展馆内的一切设施不得破坏或遮挡,展馆内、外地面、墙面等建筑不得钉钉、打孔、刷胶、涂色、张贴宣传品。
9、相邻展台所有结构背板墙必须做出妥善装饰处理。
10、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11、搭建二层展台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
12、展台结构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搭建地台必须于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旁边所有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
13、特装展台不得超过限定高度4米。
14、施工登高作业高度达到2M及以上的施工人员须系安全绳。
15、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保证安全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
16、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符合******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17、馆内严禁吸烟,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反光背心,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
18、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19、展台施工人员应佩戴证件进场施工,严禁证件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持上岗证施工。
20、严禁使用霓虹灯作为展台装饰照明。照明灯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连接端子必须完全封闭不得裸露并加盖绝缘盒。特装展位必须设立控制开关,自由闭合用电线路。
21、施工单位不经甲方允许不得动用展馆内外配电箱等固定设施,向甲方申请并办理用电手续后方可施工。室内外安装灯具、插座、配电盘等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所用电线必须为国标产品,展商自行电力接拨和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负全责。
22、施工人员不得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内进行野蛮施工,以免发生危险。
23、撤展时,严禁野蛮拆卸,展馆内部不得堆放垃圾,不得对垃圾进行倒卖,施工单位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出展馆并清运干净。
24、施工单位在进馆展前施工、展中、展后、撤馆及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及场馆建筑物设施损坏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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